□记者 赵玉杰
市民来电:“凌晨1点,一个妇女骑着电动车逆行,而且没开车灯,和另一辆没开车灯的电动车撞在了一起。 ”市民刘女士目睹这一幕后当即报警,并提醒大家,骑电动车夜行一定记得开车灯。
还原现场:7月30日凌晨1点,市民刘女士下夜班回家,经过凯旋路与解放路交叉口附近,目睹了一起小车祸。
据刘女士说,当时,解放路西侧的慢车道上,有一辆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这辆车没有开车灯。同时,一个妇女骑着电动车在这条路上逆行,也没有开车灯。两辆电动车撞在了一起。逆行的妇女倒在地上,好久没有爬起来,刘女士估计她伤得不轻。
“回想起那一幕,现在我还觉得挺可怕的。”刘女士说,只要他们任意一方开了车灯,对方就应该能看见并减速避让,这起车祸或许就不会发生了。
7月30日晚上,记者在市区多路段进行观察,发现许多骑电动车的人都不开车灯。市民陈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动车的电瓶容量本来就有限,如果打开车灯,行驶里程就更短了,而且会影响电瓶的寿命,所以我一般是能不开灯就不开了。”
对此,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夜里开车灯不仅是为了照明,让自己看见路,更重要的是让别人能看见你,知道你的位置。相比较开车灯消耗的能源,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