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弟是我的好朋友,性子急躁,又是个马大哈,虽说早过而立之年,脾气却一点儿也没收敛。
彪弟特别喜欢开快车,还满不在乎。有一次,我和他一起上省城,在高速公路上我睡着了,待我醒来时,发现他竟闭着眼、打着鼾在开车,吓得我魂差点儿飞了。
前天我去市里办事,正愁没车时,彪弟自告奋勇要驾车送我去。说实在话,我真不想让他送我,可是盛情难却。最终,我们约法三章:不上高速公路,车速不能太快,拐弯不准太猛。
上午去时,彪弟能严格按约定办事,一路上无惊无险到达目的地。由于天气太热,中午吃饭时,我要了两瓶冰镇啤酒。就在我开始给他倒酒时,他说:“哥哟,你这可是在害我呢,别看我说话办事马大哈,违法的事我可不干。”我一愣,不明白他是啥意思。彪弟接着说:“酒驾入刑已实行俩月了,你让我喝酒就是让我违法,就是把我往大狱里送,明白吗哥?这我可坚决不干!”
吃过饭,我去办事,他在一条商业街上闲逛。我办完事回到车上时,见他戴着一副墨镜,咋一看像“黑社会分子”。我问他哪儿来的“流氓镜”,他说逛街时花30块钱买的,还说捡到便宜了:“像这墨镜在咱县城起码要80块钱。”
离开市区,天已快黑,没走多远,所有行驶车辆都已打开车灯,可能是天黑了的原因,我没有提及约法三章的事儿,彪弟一路都是小心翼翼地开车,稳稳当当地驾驶。
我心想:“这家伙还真有记性,上午来时我还一路提醒他,回去时他竟学乖了。”
车到县城,彪弟直接把车开进了汽车修理厂,一下车便大声嚷嚷:“师傅,快来看看我的车灯是咋的了,以前可亮了,今儿像中了邪一样,暗得不行,害得我一路都不敢开快车。”
(汝阳县 徐善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