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社
桑兰代理律师海明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纽约威切斯特郡性犯罪案检察官弗莱德·格林8日电话通知他,检方拒绝就桑兰性侵案展开刑事调查。被告律师莫虎称:“(桑兰报案)被拒是因为(她)没有任何证据。”
海明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弗莱德·格林告诉他,检方调查的重点在于此案是不是一级强奸罪。如果不是,就不予立案。
莫虎在接受新华社报道员采访时表示:“检方拒绝立案调查是因为桑兰拿不出任何证据。”莫虎还说:“从(报案的)第一天起,我就说过这个案子根本就不能成立。”
7月19日,桑兰到纽约一警局报案,指控刘国生和薛伟森在13年前对她进行性侵犯,同时指控刘国生、薛伟森涉嫌伤害未成年人、无自理能力人。
6月2日,一个名叫路平的“证人”宣称,他曾亲眼看到了13年前薛伟森性侵桑兰。后来,路平又说,他13年前就保存了性侵的“证据”。
刘国生是纽约华人。桑兰在很长时间里都称他为“恩人”。1998年桑兰在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不幸摔成胸腔以下瘫痪。出院后,她曾在刘国生的家里养伤数月。薛伟森是刘国生妻子谢晓虹的亲生儿子。
指控“恩人”家父子二人对她这个瘫痪的17岁少女进行性侵,是桑兰对刘家最沉重的一击。此外,桑兰还指控刘国生、谢晓虹犯有侵占她的基金等多项罪名,为此索赔数亿美元。
另外,海明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他已于8日通过联邦快递向桑兰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桑兰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如果桑兰拒绝付费,那就有可能起诉她。
海明多次公开表示,他代理桑兰打官司是免费的。但他9日说,桑兰以前对他做出了“虚假陈述”,桑兰在国内的收入并不是每个月只有230美元,她也不是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海明要求桑兰在30天内支付15800美元的律师费,2580美元的其他费用。否则就有可能在纽约的法庭起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