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
税务总局表示,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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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公告这样说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公告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今后,年终奖计算个税时,不再沿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及其速算扣除数。报道称,税务总局在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中提供了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并新增一个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总体来说,全年一次性奖金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元”等问题出现。
(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