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女士家中的“两联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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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杨凤轩 记者 王子君 文/图
“俺家有清朝时候的地契,能否帮我联系一下民俗博物馆?”近日,家住诸葛镇方楼村的陈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66778866称,家里老宅拆迁时发现了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地契,她希望将这些东西捐赠给民俗博物馆。
家有文物想要捐
陈女士家的老宅要拆迁,前不久整理物品时,她在丈夫的奶奶居住的房子内发现一个铁盒子,里面装满了类似文书的物品。“估计这些东西是我奶奶保存的,文书上面的字不少都是繁体,应该有些年头了。”陈女士称,她以前从未见过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我们看不懂,扔了又挺可惜的……”陈女士希望专家能来鉴定一下,如果有价值,她就捐给博物馆。
这些文物都是啥
12日15时许,记者与洛阳民俗博物馆副馆长田国杰一行来到陈女士家中。陈女士从一个红色的方形铁盒内取出一迭类似文书的纸质物品。由于曾被雨水浇淋,这些物品已受潮发霉,有些还粘在一起,字迹难辨。根据物品上的部分内容以及纸张质地,田馆长初步推断这些物品是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地契、房契。
“这是一份地契,原契和新契粘贴在一起,也是通常所说的‘两联契’。”田馆长拿着其中一份介绍说。
何为“两联契”?田馆长说:“原契是光绪十五年(1889年)的,新契则是民国三年(1914年)的。政权更迭,土地所有者需要拿着原契到新政府认证,认证后将新颁发的地契与原契粘在一起,便形成了这种‘两联契’。”
这些文物有啥用
至于地契的所有者是谁?和陈女士有何关联?田馆长表示,这得先对这些地契、房契进行特殊处理,待粘贴在一起的纸张相互剥离后,再进行相应的除霉处理,才能断定文字的具体内容。
田馆长对这些地契、房契的价值予以肯定。“以这份‘两联契’为例,原契上写着‘土地转售教堂即将此契作为废纸’,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清政府抵制洋教的主张。”田馆长认为,这些文物对于研究清末民初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具有一定价值。
随后,陈女士将这些文物无偿捐献给洛阳民俗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