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紧急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旅客携带锂电池登机作出严格规定,个人携带登机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备用锂电池须单独包装且不能超过两个。
根据《通知》,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通知》还规定,旅客携带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