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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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永高
居民身份证是目前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凭证,按照相关规定,许多银行业务办理时都必须有它“出面”。近段时间,记者先后接到多位读者反映:自己的身份证信息不被银行系统“承认”,导致一些业务不能办理。有关方面建议,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通过其他有效证件办理。
▲▲▲困惑:银行咋就“不认我的身份证”?
前天,家住涧西区谷水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到某银行网点办理存款业务,柜台工作人员在查验她身份证时说,银行系统显示的身份证信息和她本人不相符,按规定不能办理业务。刘女士很是惊讶,“用了这么多年的身份证咋会显示的不是自己”,细问才知“可能是身份证重号”了。
汝阳县李先生也是在办理银行卡时发现,输入他的身份证号码后显示的是别人的名字,后来到公安机关查询,答复是“名字和身份证号都是正确的”,但银行卡还是办不下来。
此前,洛龙区安乐镇的王先生因为存折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而取不出在银行存了十几年的1000元。他说,存折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名字其中有一个字音同字不同。新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一样,老户口本和存折上的字一样。银行让村里写个证明到派出所盖章,派出所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拒绝盖章”。
无独有偶,嵩县的赵先生在换领二代身份证时修改了名字,于是存在银行里的8万多元也就无法取出。
▲▲▲化解:用其他证件进行佐证
据了解,办理银行开户时将真人与联网查询系统中原公安录入身份证照片相核对这一重要环节。
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按照相关规定,银行机构对于客户身份证件号码不存在、身份证件号码存在但与姓名不匹配或与反馈照片不相符的,可通过三种方式对相关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进一步核实:可要求客户出示居民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证件印证;可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进行鉴别;也可为客户出具联网核查结果证明,由客户持该证明自行到被核查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实,凭公安机关核实的信息,银行机构应办理相关手续。
昨日,记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公告信息”栏中看到《人民银行公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工作咨询及投诉电话》一文称,人民群众持居民身份证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如对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疑问或因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不一致而影响业务办理的,可拨打银行业金融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投诉咨询电话(河南:0371-65799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