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在8月10日的A10版刊登了《防水材料太晃眼,她大白天也得拉着窗帘》一文。当时,铺设防水材料的金谷数码广场一陈姓负责人表示,在天气晴朗的情况下,他们会在两三天之内,在防水材料上铺一层黑色的遮光布。但15日下午,健康东路河科大二附院家属院的谢女士告诉记者,已经过去五六天了,她仍在饱受强光带来的困扰。
困扰:窗外依旧很“耀眼”
昨日中午,记者在谢女士家看到,在谢女士家卧室窗户对面的房顶上,防水材料已被一些废弃的广告布遮住近三分之一,但尚未遮盖的防水材料依旧反射出耀眼的光。
虽然近几日是“桑拿天”,但谢女士也不敢将窗帘拉开。“这些广告布是上午才铺的。”谢女士指着窗外说,15日晚上还没有铺设广告布。
铺设方:已将部分防水材料进行遮盖
随后,记者再次找到金谷数码广场的陈姓负责人了解此事。该负责人解释说,在文章见报之后的两天内,他们找来了几块广告布,打算用其来遮盖防水材料。与此同时,他们希望到谢女士家中,了解困扰她的防水材料的具体位置,以便进行铺设。但谢女士出于种种原因,没有同意他们的要求,所以,他们就将广告布铺设在较高位置的防水材料上。(上图)
当被问到为何没有履行之前所说的“铺一层黑色遮光布”的承诺时,该负责人说,没那么大的布,没办法铺设。
环保局:监管尚处空白
昨日下午,市环保局西工分局一工作人员说,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未对此类情况进行规定,也没有明确指出此类问题该由哪个部门实施监管,所以,环保部门也没有监管、处罚的依据。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也曾遇到过类似问题。随着日晒、雨淋,此类防水材料的反光能力会逐渐减弱。大约1个月之后,附近居民的生活就能逐步恢复正常。
律师: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针对谢女士遇到的情况,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律师鲁辉表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使用建筑物的过程中,使用人应当遵循有利生活、方便起居等原则。
防水材料反光而产生的强光给居民谢女士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谢女士可以此与铺设防水材料的金谷数码广场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如果协商不成,也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