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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质期涂改手段“升级换代”,原来的辨识技巧基本失灵。(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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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超市购买食品,人们最在乎包装袋上的保质期。但鲜为人知的是,包括许多名牌食品在内,保质期等信息都能用简单手段涂改。
记者近期在北京、湖南追踪发现,一些商家借用印刷机械、有毒化学药剂等“道具”,涂改食品保质期如同“变戏法”,真假难辨。有关专家呼吁专项整治这一食品行业“潜规则”,“人防”与“技防”相结合,还消费者一个明白。
1 记者实验:“神奇药水”随便用 “生产日期”轻易改
湖南省浏阳市质监部门近期发现,一家中型食品企业擅自涂改包装生产日期,在这道造假“工序”上操作的女工,还被烧伤了手。
近日,记者随浏阳市质监局副局长余湘怀来到湖南逗趣乐食品厂。该厂有关负责人承认,今年5月底,有广东经销商支招,称其包装袋上压印的生产日期“老土”,建议改为喷码印刷改变“卖相”。
按照经销商指点,“逗趣乐”买来喷码机,同时安排两名女工用“药水”将已印好的生产日期涂掉,改印成新日期。不料,两名女工不知要戴手套,涂改几天手上竟遭“药水”腐蚀,出现大片水疱,随后因治疗等问题与厂方发生纠纷,最终事情败露。
逗趣乐食品厂涂改食品生产日期被查,将用“药水”随意涂改食品保质期问题呈现在公众眼前。
据知情人透露,所谓“药水”,主要是“香蕉水”(乙酸异戊酯)等油漆稀释剂。这类化合物易燃、毒性大,能损伤人的皮肤、咽喉、支气管、肺部甚至神经系统。使用“药水”涂改保质期,在业内是“公开的秘密”。
按照浏阳市质监人员的指点,记者做了个实验。先从一家大型“洋超市”买来国内外一线品牌的雪饼、熟食、干果、碳酸饮料、果汁、茶饮等,再去市场购买“药水”。在一家油漆店,记者花3元轻易买到装在一个废旧医用输液瓶里的300毫升油漆“稀释剂”。
用棉签蘸点“稀释剂”,轻轻涂抹各种“大牌”食品包装上字体各异的生产日期、产品批号等,几秒钟记者就见证了“奇迹”:不论是塑料袋,还是铝罐或者纸盒,生产日期等基本上被涂抹干净!
涂掉容易,再印上也不难。记者电话联系几家沿海城市的厂家,发现能轻易购得打码机、喷码机。其中,“经济型”机器价格只有1000多元,据称特别适合小作坊、小门店;而能够安装在生产流水线上的喷码机,价格在2万元以上,这对厂家来说并不构成明显负担。
“不论是印码还是喷码,只要是使用油墨,都可以涂改。”一位喷码设备供应商称,“印刷的时间信息,在3年之内都可以任意调整!”
2 消费者被“潜规则”蒙在鼓里
地方食品监管部门常提醒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生产日期是否“模糊不清”,印刷日期周围是否“留有墨迹且色泽发乌发暗”等方法来维权。一些业内人士坦言,这些辨识技巧,如今已随着涂改手段“升级换代”而基本失灵。
余湘怀等人说,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再上市,危害很大,原本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的细菌群,通过繁殖可能出现“几何级”放大。而原本不应存在的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色葡萄球菌等“健康杀手”,也会乘虚而入。
“对于涂改食品保质期问题,从大企业到小商贩,很多人心知肚明。”北京一位知名食品包装机械制造商透露,目前,比较有效的反制措施,是使用激光打码机,它把生产日期等信息用激光“烧”在包装上。
但对于“激光机”,食品业界不少厂家敬而远之。记者发现,主要原因是嫌成本高,价格是使用油墨设备的2倍左右。同时生产效率低于“油墨机”,会影响企业产能。
为此,食品行业一些大公司对涂改日期采取“内控风险”态度:在生产日期等喷码信息中加入特殊代码,一个代码只对应一个批次产品。这样,产品日期遭涂改而出现质量纠纷时,企业就会举证寻求免责。但企业求得“独善其身”后,消费者依然被蒙在鼓里,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3 防范食品“永不过期”应标本兼治
当前,食品保质期“失真”问题,正成为食品安全最突出的隐患之一。有关专家呼吁,监管部门急需采取“技防”、“人防”结合的措施全力遏制。
步步高商业连锁公司副总裁陈志强等人建议,国家应大力扶持食品包装领域防涂改技术研究。我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已使用多年,有些地方已明显滞后于行业发展。当前,一方面应采用许可制度规范食品打码机、涂抹药剂的生产;另一方面对食品包装印刷技术和内容提出更高要求,从源头遏制“日期游戏”。
北京一位超市负责人坦言,目前食品流通领域比较通行的“行规”,是商家对包装食品剩余1/3保质期的食品拒收,剩余2/3保质期的食品,被纳入促销对象。而最终过期的商品,商家往往会退还厂家,损失都由厂家承担。这种不合理的分配体制,为厂家伪造食品保质期提供了可能。
对此,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在流通领域推行格式化合同,禁止过期食品回流厂家,相关损失由超市、厂商共同承担。
那么,究竟如何处理过期食品?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教授认为,可借鉴国外做法,引入“第三方机制”。扶持“第三方”企业将过期食品制成饲料、肥料,或者发酵产生甲烷,作为工业能源。“这样可使约七成过期食品得到回收利用。”
中国人民大学郑风田教授建议,监管部门应参照国际经验,要求国内食品包装标注“销售截止日期”,给消费者购买后食用、储存留有余地;标注“最佳口味期”,明确食品味道或者质量的最佳时间;标明“食用期”,指明食物最后食用日期;印刷“封箱包装日期”,以便于出现问题时追究。
依据国情,现阶段抓好食品安全不能政府唱“独角戏”,必须动员社会力量,鼓励揭发食品行业“黑幕”。
“但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对‘王海式’的职业打假等却没有明确支持。”湖南省株洲市质监局朱悦先等基层执法人员说,应该以司法解释等方式,为各种社会力量举报、打假和司法求偿创造条件。“只有全社会监督,各种‘损招’才无处藏身。”
■延伸阅读
过期食品的认知误区
误区一:保质期=保存期
保质期又称最佳食用期,国外称之为货架期,指食品的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适宜的贮存条件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仍然可以食用。而另一种叫保存期,即产品可食用的最终日期。在保存期之后,食品会发生品质变化,产生大量致病细菌,如果食用,则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因此,过了保存期的食物,必须作丢弃处理。
误区二:不浪费就是“美德”
很多人认为,食物过期后只是口感变差、风味改变、质量下降,只要没有严重发霉变味,就应该尽可能吃掉,避免浪费。
节约固然是美德,然而这种“美德”却容易伤身。比如水果放置时间长了,会出现部分腐烂变质,各种微生物就会不断加快繁殖,产生大量有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会向未腐烂部分继续扩散,即便吃的是未腐烂部分,其中的毒素依然会对人体呼吸、神经等系统形成威胁。
误区三:冰箱等于保鲜柜
有些人以为,只要把食品放到冰箱里就不会变质。事实并非如此。首先,很多微生物繁殖的适宜温度范围在4℃~60℃,而大部分冰箱冷藏温度并没有达到4℃以下,即使达标,也只能延缓细菌的生长繁殖,却并不能杀灭微生物。此外,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往往会发生冰晶析出、裂缝、粘连等现象,而反复冷藏,并且生熟食物交叉放置,不但影响口味,还易引发食物变质。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