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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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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打车,要掏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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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8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产妇打车,要掏红包?
管理部门:司机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消费者可投诉;社会学者:法律优先,民俗兼顾
  □记者 高亚恒

  昨日上午,西工区的郑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17日上午,他带着刚生完孩子的女儿,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门口打车时,被出租车司机拒载。有的司机愿意拉,但要向他额外收取50元的红包钱。

  “这是啥规定?”郑先生认为,出租车司机的做法很不应该。

  事件:产妇打车要给司机掏红包

  17日上午,郑先生带着刚生完孩子的女儿准备乘坐出租车回家。没想到,拦了3辆出租车,司机在得知要送产妇之后,有两名表示除了车费之外,郑先生还要再掏50元的红包才肯拉,而另一名司机则直接表示,他不要红包,但也不愿意拉产妇。

  无奈之下,已经坐上车的郑先生只好下了车。

  当郑先生第四次拦下出租车,并对女司机表示愿意支付50元的红包之后,他们才坐上了车。回家的路上,女司机告诉郑先生,拉产妇是件不吉利的事儿,所以需要红包来冲喜。

  快到家时,女司机又提出一个要求——到目的地后,必须围着车放一挂鞭炮。“现在都不让放炮了,去哪儿买啊?”郑先生为此犯了难,没办法,他只好又支付了10元的鞭炮钱。

  连车费一共付了70元后,郑先生很郁闷。

  昨日中午,记者没有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门口见到停靠的出租车。随后,在附近居住的崔女士告诉记者,的确有司机会向产妇要红包。

  “主要是想冲冲喜。”崔女士说。

  管理部门:遇到此事可投诉

  昨日下午,市出租车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对产妇要红包或者拒载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在出租车行业的相关规范中,也没有此类规定。

  该工作人员说,乘客如遇此类情况,可记下司机的车牌号,然后拨打110或者服务质量投诉热线63947153进行投诉。他们在了解情况后,会让司机退还乘客多付的费用,并酌情对司机进行处罚。

  社会学者:法律优先,民俗兼顾

  随后,洛阳师范学院社会学者安锋说,当法律与民俗有矛盾之处时,应当以法律为主,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兼顾民俗。

  安锋说,虽然有用红包来冲喜的民间习俗,但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司机向产妇索要红包,甚至以此为由而拒载的做法是错误的。而对产妇来说,生孩子是一件喜事,肯定希望得到众人的祝福,所以,产妇可准备一些喜糖之类的物品随时分发,以便与众人一同分享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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