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0版:洛阳·资讯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历史上的今天
出门看天
空气质量
快递电子产品,“飞”不了了
你中了吗
捡到请举手
洛阳航班进出港信息
百姓一线通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 年 8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快递电子产品,“飞”不了了
乘坐飞机,常用的电子产品只能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记者 冯莹雅 见习记者 山军伟 通讯员 杨德贵  

  昨日,市民古先生要给远在四川的朋友快递一个新买的MP5,结果某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快递含锂电池的电子产品(比如MP5),不能办理空中托运,只能通过铁路托运,需要五六天时间。

  记者随后从洛阳机场获悉,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由于锂电池引发的飞机安全事件,国家民航局于近日紧急下发了《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旅客携带锂电池登机作出严格规定。

  《通知》规定,不允许旅客在其托运的行李中夹带锂电池,旅客仅可随身携带个人自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的电池芯或电池的电子产品,对备用锂电池,必须做好保护以防止短路。根据有关规定,旅客可以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用锂电池的电子产品包括: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DV等。但对这些电子产品的锂电池能量是有要求的:在100瓦时(Wh)以内以及锂离子含量不能超过2克。

  据了解,常见电子产品的锂电池能量分别为:手机3Wh至10Wh,单反照相机多为10Wh至20Wh,便携式摄像机20Wh至40Wh,笔记本电脑30Wh至100Wh不等……

  这就意味着,以后快递电子产品将“飞”不了了;乘坐飞机时,我们常用的电子产品只能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