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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版:洛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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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章“被万能” “小巷总理”很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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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8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这儿得盖,那儿也得盖——
社区公章“被万能” “小巷总理”很为难
□见习记者 付璇 记者 郑凤玲 文/图
  社区工作人员在盖公章。
  “我们社区工作人员给居民盖章时,盖得十分为难。”近日,涧西区湖北路办事处上海市场社区主任潘丽娟打来电话说,因为盖章太多,她担心有一天居民打官司时,因为社区给他们盖了章而把社区牵涉进去。

  社区主任被居民们称为“小巷总理”。如今,不少“小巷总理”都有个疑问:到底哪些章应该社区盖,哪些不该社区盖?

  1  记者调查:一周盖了五六十次章

  在涧西区南昌路办事处六冶社区主任陈红新的盖章记录本上,我们看到,短短一个星期,社区就在五六十份证明材料上盖了章,其中既有失业、迁户口证明材料,也有“与父母同住”、会计年审等证明材料。

  对于这些需要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社区主任有着不同的尴尬和无奈,因为有些事不是社区所能核实的。

  潘丽娟主任说,有些居民出国、参军、办户口迁移,还有下岗再就业时,会来社区盖章,来证明“无犯罪记录”,然后才能到所在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她很苦恼:社区对居民犯罪记录方面的情况,根本没法了解,这些记录,应该到派出所查。

  老城区西北隅办事处北大街社区书记杨冬冬说,一些没工作的居民到社区开无收入证明时,让他们十分为难。因为这些居民中,有的开店,生意做得相当红火,比有固定工资的居民收入还多。这样的章要是盖了,那不是自欺欺人吗?

  盖不盖公章,让社区工作人员十分为难:不盖吧,好像在为难辖区居民;如果碍于人情草草盖章,以后出了事,他们又难辞其咎。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上阳路社区书记唐炜说,银行卡丢了需要挂失,某些银行却让居民到社区开证明。社区怎么能断定居民的银行卡到底丢没丢?

  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为例,我市的经济适用房是摇号决定的,但居民有没有摇中号,社区并没得到有关部门的反馈信息,当一些以前登记过的居民再次来登记购买经适房时,社区并不清楚其之前到底有没有买到。虽然已经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居民,报纸上会有公示,但是如果让每个社区主任翻着报纸去查找自己社区居民的姓名,然后一一记录下来,是不是不太现实?

  还有些职能部门让社区重复盖章。

  仍拿购买经济适用房为例,有些居民的原工作单位已开具了下岗、无固定收入、无房等相关证明,但他们仍会到所在社区要求再开一遍。社区主任们认为,这些证明应该以工作单位开的为准,因为单位应该对此掌握得更清楚,再开一遍,无形中加重了社区的工作量,也让居民们为盖章跑了很多冤枉路。

  2  管理部门:对社区公章的使用范围尚未出台相关规定

  对社区主任们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有何解释?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工作人员孟庆龙说,目前,社区硬件已有了明显改变,但软件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对于社区公章的使用范围,孟庆龙说,之前也曾有市人大代表提过议案,但因种种条件限制,我市目前并没有出台相关规章制度。

  不过,孟庆龙给我们推荐了杭州市2007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

  记者随后在网上查阅了这份《意见》,在“用印范围”里,有如下三条明确规定:根据辖区居民的需要,社区对能如实掌握的情况予以证明盖章;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申请手续证明盖章;其他依法应为居民提供证明盖章的事项。

  事后,我们还了解到,南京市建邺区的做法也相当不错,该区采取了“一委,一居,一站”的做法,即在社区设党组织、居委会和工作站。居委会主要负责社区志愿者活动、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等;工作站则是政府职能的延伸。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在我市没有出台相关法规的情况下,该如何规范使用公章呢?

  3  公章减负:听听专家学者的建议

  “社区盖章之多,盖章之乱,盖章之累,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社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了。”洛阳理工学院社会科学系社区教研室主任、社会学博士张瑞玲老师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在单位制下的“单位人”逐步变成“社会人”,社区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场所,人们的单位属性逐渐弱化,社区属性不断增强。目前,社区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又承担着上级部门安排的一系列行政性工作。如何把这个角色扮演好,是社区面临的挑战。

  对于“盖章多”的问题,她认为,社区应积极建立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更新社区居民的基本信息,把“社区自身能够掌握或依法应该履行的职能”做到居民满意最大化。

  社区应学会对职能部门说“不”。对社区承担的工作进行梳理,从制度上明确社区应该做什么,进而细化哪些证明应该由社区来开,哪些证明不应该由社区来开。

  涧西区副区长苗红英曾在办事处工作过20多年,她提过一份建议规范社区工作的议案,其中涉及社区盖章多、盖章乱的问题。

  她说,老百姓以前印象中的“一个老太太拎个包,包里装个章”就是社区居委会的时代已成为过去。盖章问题之所以这么突出,反映了现在社区工作人员认识到盖章是一种责任,体现出其自身素质的提高。

  巧的是,苗红英前段时间刚参加了在苏州市金阊区举行的“阳光金阊幸福家园,和谐社区建设论坛”。论坛上,一些学者发表了对社区建设的看法。

  上海大学的顾骏教授说,社区居委会虽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它具有一定的政府色彩,不是一般的自治组织。因此,社区在为群众服务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政府职责。虽然社区公章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出事的话,还是要追究责任的,所以工作人员盖章时一定要谨慎。

  那么,如何给社区公章减负呢?顾骏教授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要调整社区职能,合理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和自治管理职责。

  2.整合社会资源、企业资源,做到资源共享。

  3.由市政府颁发规范性文件,设定办事处对职能部门行政事务下社区的前置程序,坚持退回“违规项、合并同类项、清理无效项”的操作原则。也就是说,对于那些职能部门“硬挤硬塞”给社区的额外工作,社区可以说“不”。

  苗红英说,居委会既是居民的头,又是政府的腿,所以一定要履行好沟通的作用。对自己盖的章,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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