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每个月有这280元的保障金,我的生活就有着落了!”昨日上午,领到洛龙区有关负责人发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后,洛龙区开元路办事处夜叉磨村79岁农民丁娥娃笑着说。
丁娥娃一共领到了2240元,这是今年1月至8月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领到这笔钱的可不止丁娥娃一人,昨日上午,“洛龙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首发仪式”举行,包括丁娥娃在内的洛龙区26个行政村的4754名农民,都领到了相应的保障金。
新区开发建设以来,许多农民为支援新区建设,腾出了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为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洛龙区政府近日出台了《洛阳新区核心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将所有满足条件的新、老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该办法中,被征地农民指的是自2003年1月1日起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人均占有耕地为0.3亩及以下的农民。这部分农民在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从2011年1月1日开始领取保障金,每人每月280元;2010年12月31日后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可在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核定的次月起,按月领取保障金。
洛龙区新区就业安置办公室主任王宏干介绍,洛龙区凡符合条件的农民,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位于古城路的洛龙区就业安置办公室填写一张简单的申请表格;审核通过后,可按月领取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