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记者从全省优抚工作会上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河南省60周岁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可享老年生活补助。
按照民政部部署,河南省决定对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根据规定,凡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此项待遇。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受影响。
“目前享受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复员军人和病退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的人员不能再领取老年生活补助。”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老年生活补助的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