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8日,市创建办在市属新闻媒体公布了市交警支队提供的部分车辆违法信息,并要求对公车驾驶员尤其是文明单位违法驾驶员从严处理。老城区、瀍河回族区等单位迅速启动问责机制,对违法驾驶员予以责任追究。现将查究结果公布如下:
老城区:责令区委办公室对“豫C6E155”车辆驾驶员武帅华进行批评教育,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瀍河回族区:区农村经济办公室责成“豫CNV839”车辆驾驶员郭鑫作出深刻检查,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扣发全年市级文明奖;责令北窑办事处对“豫C21467”车辆驾驶员刘少朋进行通报批评,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取消其年终一切评先资格。
洛阳正骨医院:对“豫CN9761”车辆驾驶员李海兵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其2011年度各项评先资格。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洛阳市中心支公司:对“豫CNQ022”车辆驾驶员张延发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其半年绩效工资。
洛阳钼业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责令“豫CLM170”车辆驾驶员赵鹏毅作出书面检查,停止驾驶车辆,学习交通法规一周,并对其罚款200元,取消当月奖金。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对“豫CL9620”车辆驾驶员刘五一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扣发其当月绩效工资。
截至24日,洛阳高新信博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郑州铁路局洛阳工务段、洛阳市钢益物资有限公司、河南省康宝医药有限公司等没有提供对所属单位违法车辆驾驶员的处理意见。
(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