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8月24日电 (记者 王云河) 由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提出,河南将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至明年年底,全省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社区矫正范围。
这一意见明确规定,社区矫正适用于5种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按照规定,河南省还将建立社区矫正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