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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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见义勇为的高中生朱政文的母亲郑女士致电本报热线66778866,反映她儿子半月前见义勇为救了两名落水儿童,她说这事让她很纠结,一方面她为儿子的行为感到自豪,但更多的却是担忧,尽管儿子安然无恙,她依然心有余悸。她很矛盾,不知该不该鼓励儿子的见义勇为行为。
1 事件回放:高中生河里救起俩男童
8月11日下午,南昌路附近的洛河大坝水面处,两个七八岁的孩子先后落水。市第二中学高三年级学生、17岁的朱政文恰好与同学散步至此,当听到孩子的救命声后,他想都没想,穿着衣服就纵身跳到河里。
经过朱政文一番努力,两个孩子先后被成功救上岸,朱政文也安全上岸。上岸后的朱政文不仅全身湿透,手机也泡坏了,脚也被割破了。被救孩子的家长匆忙赶来,对朱政文表示感谢,并要宴请朱政文,但被朱政文拒绝了。朱政文认为,这是举手之劳的小事儿,任何人碰到都会这样做的。所以,他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
回家后,朱政文为了给家人解释全身湿透以及手机损坏的原因,不得不说出自己的“英雄行为”。
不料,他的“英雄行为”并没有得到多数家人的肯定和表扬,而是让妈妈、爷爷、姥爷在内的家人因为担心他的安危后怕不已。
“我儿子会游泳,但技术不算特别好,他的这一举动完全出于本能!”朱政文的父亲朱杰说。
朱杰为了鼓励儿子,特意请他吃了一顿大餐,并买了一部新手机送给他。
2 家庭争议:该不该鼓励孩子见义勇为?
朱政文的父亲朱杰是一拖(洛阳)里科汽车有限公司销售部的一位区域经理。他说:“当时他(朱政文)的做法是对的,我为他感到骄傲。”
据朱杰介绍,朱政文的爷爷曾是劳模,对孙子更是教育有方;而朱政文四五岁时就见过姥爷半夜起身帮助邻居扑火救人的场景。“这些对他(朱政文)的影响应该很大。他能见义勇为,应该说不奇怪!”朱杰说。
在问到朱政文以后是否还会见义勇为时,朱杰说:“肯定会的,我相信我儿子!”
“孩子的这种行为确实令我骄傲,但我还是想提醒他和其他青少年,救人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能蛮干,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如果超出自己的力量范围,就要赶紧呼救或想其他办法。”朱政文的妈妈郑女士及其他家庭成员则有异议。
“我们最担心的是孩子的自身安全。一个未成年人去河里救人,要是他自己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办?”郑女士说,儿子朱政文虽然有一米八的个头,但洛河的水很深,他下水后根本踩不到底儿。
“在河里,他自身都很危险,又怎么去救人?何况现在社会上因为救人引发的官司不断,孩子这么做我们又怎能放心?作为家长,我们最困惑的是:该不该鼓励孩子见义勇为?”郑女士说。
3 市民观点:自身安危重要,爱心更不能泯灭
昨日,就此问题,我们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
西工区的张女士是一位小学教师,她说,同样身为母亲,她与郑女士的想法是一致的,如果她家遇到此事,她也同样矛盾。不过,她认为事已至此,至少应肯定孩子的做法,最不该的是批评孩子,给孩子造成负面影响。
洛龙区的牛先生有一个上初中的儿子,他说,他很欣赏父亲朱杰的想法和做法,换成他,估计做不到像朱先生那样大公无私,他可能不会鼓励孩子。
涧西区的翟先生是一位政府官员,他认为,无论社会风气如何,孩子的自身安危肯定是最重要的。同时,高中生已经具备一定的判断力,正如其父亲所说,在他确定能自保,而且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应该是义不容辞的,毕竟爱心是不能泯灭的。
涧西区的吴女士说,任何人都希望在自己和家人遇到危险的时候,有人能及时出手相助,不管见义勇为者是高中生还是成年人。我们期望并祝愿好人有好报,见义勇为者都能平安。
4 社会学者:见义勇为是社会温情之所在
社会学者、洛阳师范学院教师安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应该对孩子见义勇为的行为表示赞赏。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社会都应当弘扬,它是社会温情之所在。
其次,任何见义勇为者,在救人之前都应当对自己的能力进行判断和评估。不同的国家对见义勇为有不同的法律规定,有的国家认为社会问题有专门的人员管理和负责,普通公民如果贸然参与进去,可能会使问题更加复杂,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还是报警。
再次,我国不同地方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如北京市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就不赞同,因为未成年人的能力、经验都尚未达到成人标准,他们还是受保护的对象。洛阳当前尚未对青少年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专门规定。
森合律师事务所的方西乾律师告诉我们,因为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较差,有些危险他们意识不到,因此国家有政策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而且我国现在还没有保护见义勇为者个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但方律师认为,未成年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帮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