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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版:洛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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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酒灌出“飞天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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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散装酒灌出“飞天茅台”
制售假名酒的案件将被移送检察机关
  在制假窝点内,各种假冒名酒包装随处可见。
  □记者 王子君 通讯员 卢南南 文/图

  本报讯 市场上正品53 飞天茅台每瓶价格上千元,而假酒每瓶成本不足30元,巨额利润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昨日,记者从高新派出所获悉,该所破获的一起制售假名酒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孟某、周某将于近期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高新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一中队民警介绍,今年6月12日,该派出所联合工商部门,在我市高新区孙旗屯乡土桥沟村一民房内查获一个灌装假冒名酒的作坊。现场堆满了印有“贵州茅台酒”、“五粮液”字样的纸箱,并有大量散装、桶装酒以及压盖机、铆钉器、过滤漏斗等作案工具。

  这次检查,民警共查扣已灌装好的53°“飞天款贵州茅台酒”160瓶、39°“五粮液”18瓶,标值超过19万元。后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这些酒均为假酒。办案民警称,当时市场上每瓶53°飞天款贵州茅台酒的价格为1099元,39°五粮液单瓶价格为809元,而假酒的单瓶成本往往只有20多元。

  犯罪嫌疑人孟某、周某系夫妻。在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两人除灌装假冒名酒外,还先后从郑州、温州两地购买了大量假冒名酒包装(含注册商标标志),并销售给他人,从中获利。

  据了解,孟某、周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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