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09年11月23日,李磊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其父家中用尖刀将妻子、妹妹、父亲、母亲以及两名幼子刺死。李磊作案后逃往海南,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10年10月15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3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