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本人分管的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出现重大失职、失误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并造成重大影响,本人自愿辞去领导职务。”昨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11名党委委员分别向局党委签订“军令状”,承诺分管的工作不出现大的失职、失误,否则自愿辞职。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郭丛斌出席会议,并向市委、市政府签订 “军令状”。
在“军令状”签订现场记者看到,“军令状”包括两大项内容:一是分管的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日常业务情况、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情况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二是队伍管理,主要内容为从严治警、公安队伍建设、民警违法违纪处理等。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局党委委员向市局党委签订“军令状”后,各支队、派出所,县(市)(含吉利区)公安局也要分别向市局各党委委员签订“军令状”,并作出相关承诺。以此类推,市公安系统内部将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领导机制,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社会治安隐患,有效解决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确保国庆和元旦期间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