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赵夏楠 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李玮
市民来电:临近国庆,新娘跟妆师越来越抢手。然而,因市民签协议时不仔细,双方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瞧,市民王女士正为这事儿烦着呢。
还原现场:8月初,准备结婚的王女士经朋友介绍,找到了新娘跟妆师柳女士。
柳女士跟妆的收费标准是,200元钱负责新娘早妆,500元钱从早妆跟到婚礼结束,并表示在婚礼过程中可以为新娘变换3次发型,随时进行补妆。最后,王女士决定出500元钱让柳女士跟妆。
9月25日王女士结婚,因为时间紧,跟妆师只进行了两次补妆,并未给王女士变换发型。在结算的时候,双方就到底收取多少费用的问题产生了争执。但是,协议上只标注跟妆师负责全程,具体做多少次发型、补多少次妆并未标明,王女士只能吃哑巴亏。
昨日,记者从婚庆公司了解到,很多准新人与婚庆公司只是口头约定,有些即使签了协议,内容也不够具体,类似王女士遇到的情况时有发生。
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负责人提醒准新人,在请婚庆公司或跟妆师时,应避免口头约定,事先签订相关文字合同。合同内容越细越好,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