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肖依斐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陆明放
本报讯 近日,洛宁县公安局规范化执法办案场所投入使用。
据介绍,洛宁县公安局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的要求,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洛宁公安实际,根据不同警种、不同区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人身检查、信息采集、辨认、候问、询问、讯问等有关处室的建设要求,于9月初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截至目前,该局已累计完成投资200余万元,高标准高质量建成了局直、交警、经侦、城区、涧口、陈吴、赵村、底张、上戈、罗岭、马店、小界、河底等13个公安机关规范化执法办案场所,达到了功能区域分开、集中统一办案、全程录控监督的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