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砺瑾 通讯员 李帆
明年春来早,还有不到3个月时间,就是2012年农历新年了。最近,市110指挥中心接到农民工的求助电话也多了起来,这些电话的背后,是农民工们对工资被拖欠的焦虑与无助。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让辛苦了一年的他们高高兴兴返乡过年,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今年市里提前行动,从下月1日起至明年1月20日,全市多个部门将吹响“集结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检查三步走,让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11月1日至10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形式送到农民工手里。
11月11日至30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督促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及人员招用来源、拖欠时间、拖欠原因等,并制订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涉及建筑企业的,抄送当地建设部门。
12月1日至30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公安及工会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个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各部门各司其职,为农民工撑腰
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的各部门,比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公安、信访及工会等部门将联手,形成合力,为农民工朋友撑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
建设部门负责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发改委负责解决重点工程方面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交通部门负责解决交通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逃匿涉嫌诈骗的案件,协助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工会系统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主要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执法检查,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重拳出击,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目的在于严厉打击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都在此次检查范围之内,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更是重中之重。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将是此次检查的重点。
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单位,有关部门可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都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农民工朋友,如果您遇到工资拖欠等难题,可随时拨打24小时投诉电话63221615,市劳动监察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