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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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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客车超员超速奖励,当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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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1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绝对不可以
举报客车超员超速奖励,当日兑现
□记者 武逸民 通讯员 潘华武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我市交警部门将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简称“三超一疲”)违法行为。

  全市集中行动

  每月4次

  据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整治有3个重点:一是“三超一疲”违法行为;二是交通流量大、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连霍、二广、郑少洛等高速公路,207、310等干线国道,省道和洛栾快速通道等重要道路;三是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及其驾驶人,大中型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挂靠营运”车辆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

  该负责人透露,整治期间,市交警支队将每月组织4次全市集中行动。

  整治“三超一疲”

  严厉加温情

  针对“三超一疲”整治专项行动,市交警支队制定了既严厉又温情的整治措施。

  整治专项行动开始后,市交警部门将与市交通运输部门一起实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客运车辆经过高速公路收费口要载明时间,根据进口、出口间距离及所用时间计算区间行驶速度,对大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超过100公里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对超限超载货车,一律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凡超载运输未达到超限标准的,一律由市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严格落实记分制度,记分累计超过12分的,依法扣留驾驶证。对超限超载车辆,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消除违法行为。

  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相关车辆的超员行为,交警部门将会同运输部门组织卸客转运,费用由车主或驾驶人承担。

  午夜0时至早晨6时和下午2时至4时,是司机最容易困乏的时段,据市交警部门统计,有近半数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在这段时间。对此,市交警支队将依托各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大对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询问驾驶人驾驶时间,提醒驾驶人按时休息。对高速公路距离主线站300公里以上的路段,交警将引导客运车辆进入指定服务区休息;凡是凌晨2时前无法到达目的地的车辆,客运企业要调整发车时间或客运班线;严格控制超过1000公里的超长途班线,力争从源头上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

  客车违法违规

  企业列入“黑名单”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中,只要客车在年内有以下违规违法行为,客运企业就会被列入“黑名单”。

  客运企业1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9人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且双方负同等或以上责任的;客运车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客运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和有效使用GPS监控装置,达到企业客车总数5%的(其中,卧铺客车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客运企业未对客运车辆实行GPS全程动态监控的;未按规定对长途客运驾驶员设置休息站(点)或长途客运车辆驾驶员未按规定休息达到长途客运车辆总数5%的;超员20%或超速50%以上的客车达到企业客车总数5%的;不按批准的客运站停靠或不按规定的路线、公布的班次运行的客车,达到企业客车总数5%的;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车辆或将旅客移交或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人的客车,达到企业客车总数5%的。

  客运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交警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建议行业主管部门令其停业整顿。

  举报客车违法

  奖金当日兑现

  目前,市交警支队已按照省、市公安部门的要求,通过建立手机短信、网络等信息平台,制定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

  据了解,10月26日,省高速交警已公开有奖举报电话,只要发现客车在省内高速公路上有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都可以举报,对查证属实的客车交通违法,奖励举报人200元,当日兑现。

  据了解,为了方便举报人领取奖金,他们还推出了以手机话费代替举报奖金的方式,只要举报人同意,3个工作日内奖金就会以话费形式充入举报人的手机号码。

  省高速交警举报电话为(0371)68208110、13633719780,新浪微博:河南高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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