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东莞,一男子借开展美容产品营销业务培训班的机会,以帮助“突破心理障碍”为由,先后诱奸9名女学员,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据介绍,现年45岁的芦禹安曾是某美容公司的代理商,直销美容产品,自2009年8月开始先后在广州市以及东莞市长安镇自行举办完美产品营销业务培训班,并逐步实施其诱奸女学员的计划。
据多名受害人供述,芦禹安作案时以“突破心理障碍、提高营业水平”为由,把学员骗到长安镇某美容院或自己的出租屋里,先后强奸了9名女学员,其中3名受害者被他用手机拍下裸照,并被迫再次发生性关系。
2009年12月1日,公安机关将芦禹安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