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玉清 | |
□据 《天天新报》
近年来,明星因代言不善而身陷泥沼的不胜枚举,在大家都引以为戒的,明星们却又因屡次“被代言”而苦不堪言。作为歌坛常青树的费玉清,日前决定站出来向不法广告的侵权行为宣战,对于某保健食品网站擅自以他作为代言人并打出“30天咽炎自愈”的幌子,他已经委托律师诉诸法律。
该保健品广告太离谱
正在筹备11月19日上海个人演唱会的费玉清(小哥),近日却意外被一些歌迷告知他担任了一护嗓保健食品的代言人,歌迷们还问他该产品是否真如网站上所言具有“30天咽炎自愈”的神奇疗效。这令费玉清相当震惊,因为一向爱惜自己形象的他目前在大陆没有接受任何商业代言。
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链接,记者看到,在该网页上,费玉清的照片被PS在某保健食品旁边,上面一行醒目标题“排除咽部毒素,30天咽炎自愈”,旁边竖排文字打着“玉音天成·清辞丽曲”,中间的文字内容更是夸张到一定程度:“植物界和医药界的重大发现”、“令世人惊叹不已的现代医学成果”。而最醒目的位置自然是“立即订购”的商业链接,这样的网页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歌迷中一直享有“金嗓歌王”雅号的费玉清,虽然已过50岁,但是平时十分注意保养,生活上又非常节制,至今嗓子令人羡慕。恐怕正因这样,他的良好形象才被一些商家看中。
赔偿所得将全部捐出
据记者了解,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费玉清已经聘请律师维权,其目的很明确:要求该企业给一个合理的说法,并且予以道歉并澄清事实真相。至于赔偿方面,一旦赢得官司的话,费玉清会把赔偿所得都捐给慈善事业,自己不留一分一毫。
费玉清说:
“因为‘被代言’的产品是保健类食品,所以我非常介意此事。可能很多歌迷会慕名尝试,而我没有亲身体验过的产品也不能保证功效,如果产品有副作用的话,我更无法交代,因此我只能拿起法律武器将维权进行到底。”
对于代言,费玉清一贯有自己的原则,也希望以身作则给同行以警示。“一方面,每年全球巡演40余场,加上一向投资有道,所以小哥并不缺钱,一般不愿轻易接受产品代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另一方面,出于负责任的态度,小哥接受代言的产品必须经过他亲身体验,且体验期不得少于半年时间,所以不少品牌知难而退了。”
相关链接
这些明星也曾“被代言”
2010年11月,古天乐肖像被一家医院盗用,将其电影《枪王之王》剧照改成传单。古天乐知道后表示,自己的名字经常被人使用,如果无伤大雅便不会去追究。
2011年1月,日本动画大师宫崎骏惨变“妇科专家”,他的肖像出现在了一则妇科广告的页面上,成了一名“妇科博士”。对于宫崎骏肖像被商家盗用,不少看着宫崎骏的动画片长大的网友无奈地打趣道:“没想到爷爷竟然是这样的人。”
2011年4月,某整形医院在宣传时称为刘晓庆整过容,让刘晓庆大为光火。她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该医院。后来,双方达成调解,该医院向刘晓庆道歉并赔偿5万元。
2011年8月,何炅发微博控诉某厂家一直盗用其名义做减肥广告:“我已委托《我是大美人》栏目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由律师宣读了个人声明。再三重申,我从未代言任何减肥产品,要求该厂家郑重道歉,撤下虚假宣传,停止侵权,不要再欺骗无辜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