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省招办公布了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提前单独招生方案,职教师资类、盲聋哑残疾生类、高等职业学校类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类等四类考生可报名提前单独招生。
按照规定,执行提前单独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并在我省安排有招收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计划的学校。同时,提前单独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招生院校提前单独招生简章须经省教育部门批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提前单独招生的考试命题、组织考试和阅卷工作由学校负责。所有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省招办要求,参与各类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
职教师资招生对象为省人社厅下属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下属的河南省财经学校、河南省商务学校、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洛阳经济学校、驻马店财经学校等中专应届毕业生。
盲聋哑残疾生招生对象为具有省残联确认的盲聋哑残疾证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残疾等其他残疾的考生。
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参加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间为11月17日至12月16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间同对口生),报名办法、信息采集与普通高招报名相同。兼报2012年普通高招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仍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