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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发帖,称涧西区衡山雅居小区,每户业主家都装有用于供暖分户计量的热量表,然而,自他们去年入住该小区以来,物业都是按业主房屋的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的。“既然装有热量表,为何不实行分户计量?”该小区住户非常不解。
1 业主:有表有阀,却非让按面积交采暖费
9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涧西区衡山路的衡山雅居小区。据了解,该小区为经济适用房小区。
小区大门口贴着一张“关于收缴采暖费的通知”,上面写了该小区今年的供暖时间及收费标准——采暖费按建筑面积的90%收取,每天每平方米0.16元,共120天。
通知最后一部分写着,由于去年交费的住户不足50%,物业公司亏损严重,今年,缴费用户达到70%以上,小区才能供暖。希望业主们尽快办理缴费手续。
一边是物业在催缴,一边是业主在郁闷。
该小区居民徐先生带记者来到一栋居民楼的楼道里,打开一扇小门。徐先生指着里面的仪表说,这就是用于分户计量的热量表(上图),如果小区实行分户计量,每户业主的用热量可从热量表中读出。
接下来,他又带记者来到他家,并指着屋子里的暖气片下方的旋钮说,这儿还有开关暖气的控制阀,上面有刻度。家里没人的话,只要关闭阀门,就不会产生流量。如果实行分户计量,无论是从节能环保的角度,还是从节省开支的角度,对业主来说都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初为安装热量表,每户业主都交了一笔钱。可让他们不解的是,他们安装了热量表后,能够分户计量,但小区物业却坚持要按建筑面积收采暖费。
“这样一来,热量表和阀门都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实行分户计量,我们安的热量表有啥用?”小区居民郁闷地问。
2 质监部门:该小区热量表合格,可以按表收费
该小区开发商负责人刘先生说,该小区共有15栋住宅楼,共计1400多户居民。考虑到分户计量是今后的发展趋势,而且还可节能,小区就按分户计量的方式进行设计、施工。谁知,热量表安好后,却一直没发挥过作用。
既然是开发商安装的热量表,那么,这些热量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小区住户徐先生拿出一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关于热量表的鉴定证书,证实他们所装的热量表为合格产品。
随后,记者咨询了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热能表室的主任王喆。王喆说,热量表是“民用四表”之一,按照规定,热量表安装之前必须进行强制检定。
据了解,该小区安装热量表前,市质监部门已按照国家检定规程,对衡山雅居小区的热量表进行了检定,结果显示,这些热量表准确度达到要求,可依据热量表进行收费。
3 物业:虽有热量表,但按面积收费也不违反规定
7日,市热力公司在回帖中说:“热力公司对该小区按照小区热力站里安装的热计量表进行收费。小区内热用户的热计量表是开发商安装的,不是我公司安装的;小区热用户采暖费的收取方式,是由开发商或物业制定的,与我公司无关。”
昨日,记者从市热力公司了解到,根据“供热技术计量规程”,实行分户计量要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一是要有合格的计量表,二是换热站必须安装自动控制装置,三是要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和测试,四是必须是新建或改建的小区,业主室内须有可调控的温控阀。
如想实行分户计量,须由热力公司对分户计量的供暖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小区住户方能实行分户计量。
不过,无论是按面积收费还是按热量表收费,都是开发商或物业与业主协商的结果。目前,衡山雅居的供暖方式是热力公司把热水送到该小区的热交换站,热交换站再把热水送至各家各户。热力公司和物业公司根据热水吨数进行结算。如果该小区业主想实行分户计量,可将诉求告知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向热力公司提出检测申请。
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衡山雅居从去年开始就按面积收取采暖费;按面积收费还是按分户计量收费,都不违反规定,因此,他们今年仍选择按面积收取业主的采暖费。
4 疑问:对这种小区,到底应采取哪种收费方式
据一业内人士介绍,我市自2007年就开始进行分户计量“试水”工作,但几年来,一直是在几个试点小区内进行,并未大面积推广。为何?因为分户计量这种方式,在业内一直有争议。
他说,分户计量并不意味着居民的采暖费一定会减少,另外,热量表价格高、使用寿命短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去年,一组来自市热力公司的数据显示,我市置隆花园小区2008年实行分户计量,2009年3月底,市热力公司对该小区426户住户的采暖费进行结算——200余户居民收到退款,占全部住户的50%左右;100余户居民的采暖费与未采取分户计量时基本持平;70余户居民的采暖费超过未采取分户计量时的采暖费,需补交。
但是,尽管如此,分户计量仍是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我国供热体制改革的目标。
那么,对像衡山雅居这样的已安装热量表的小区,应按那种计量方式收取采暖费?相关部门对此有没有明确规定?
该人士表示,目前,我市还未针对这种情况出台细则,但不管是开发商还是物业,都应从长远角度考虑,对已经安装热量表的小区尽可能实行分户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