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1版:国内·关注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先发获奖通知 然后要求买书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2011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先发获奖通知 然后要求买书
教育专家呼吁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敛财式”评奖
  绘图 玉明 雅琦
  □新华社南京11月11日专电(记者 凌军辉 叶超 李江涛)

  核心提示

  近日,江苏、北京等地多名小学生未投稿就收到“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发来的获奖通知,只要订书10册以上,就能收到收录其作品的《优秀作品选》和奖状。记者追踪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披着“评奖”外衣的敛财活动。

  教育专家呼吁,这种“敛财式”评奖以不法手段牟取巨额暴利,歪曲孩子的价值观,冲击权威的评奖体系,亟待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1 天上掉下“大奖” 孩子家长很纠结

  南京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小伟日前收到一份“意外”的获奖通知。通知说,她的作品“经提名、复评和层层选拔,报评委会研究,被评选为本年龄段20名获奖者之一,并被评为银奖”。

  小伟告诉记者,她的作文原本是登在一家报纸上的,根本没有给所谓的“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投稿,“我真弄不清楚这奖是咋评的。再说了,我既然得奖了,就应该奖励我啊!为啥还要让我花钱买书呢?”

  天上掉下来的“大奖”不仅让孩子感到困惑,也让家长感到纠结。

  “现在的骗子已把手伸向了孩子,真是太可恨了。”家住南京龙江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近段时间,很多朋友的孩子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后,都收到了所谓的“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获奖通知”,有的朋友明知是假,但为了提高孩子写作文的积极性,就花钱买了作品选和奖状。刘先生说:“我既不想寄钱给骗子,也不想置之不理,但又怕影响孩子写作文的积极性,真是很纠结!”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江苏、北京、陕西等地的很多小学生都曾遇到过类似情况,部分家长考虑钱不多,就买个荣誉,鼓励一下孩子,于是“将错就错”花钱买奖。

  江苏徐州的于先生告诉记者,今年新学期开学不久,女儿在《小主人报》上刊登的一篇文章被“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评为银奖。女儿接到信后一直处在兴奋中,对写作文充满了热情,整个人也变得自信起来,“虽然明知是个骗局,但考虑到女儿的情绪,我还是花了288元订了10本书,最终买了这个奖”。

  2 主办方名为评奖实为敛财

  “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究竟是真是假?记者根据获奖通知留下的信息,几经周折找到了大赛组委会的办公地址——北京市左安门外南方庄1号富安大厦1010室。

  记者刚走进这个门口没有任何标志牌的房间,就看到地板上等待外寄的书籍包裹堆得有近一米高,3名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填写“快递详情单”。记者以获奖学生家长的身份询问情况,一名40岁左右的女性工作人员没停下手中工作,不耐烦地说:“获奖情况通知上不是都说得很明白吗,只要你把钱打过来,我们就会给你发书发奖。”

  记者要求拿一本样书看看,遭到拒绝。“你都没汇钱,现在出版的作品集中还没有你孩子的作品呢,我们会在收到钱后的两个月内重新出版有你孩子作品的《优秀作品选》。”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在一名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印泥上并排放着4枚印章,桌子上一叠奖状已经盖上4个红红的印章,和获奖通知上的印章相同,分别是“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中国新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

  记者仔细留意了地上待寄书籍包裹的邮寄详情单,发现这些包裹将寄往江苏、浙江、广东等多个省份。显然,很多家长已经向这次评奖活动汇款,购买收录自己孩子作品的《优秀作品选》。

  “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称,此次大赛由清华大学文学研究所等机构支持,由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等共同组织,已经成功举办14届。但记者从清华大学新闻中心核实,清华大学没有文学研究所这个机构。此外,记者通过北京市工商局主办的北京市企业信用网查询获悉,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于2008年12月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万元,成立还不到3年,如何能“成功举办14届大赛”?

  记者随后又通过民政部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也找不到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的登记备案记录。按照规定,全国性的合法组织必须在民政部登记备案。江苏省公安厅一位印章管理专家表示,印章只能由所属单位和机构持有,本次大赛一名工作人员持有、使用4枚印章,显然不妥。

  业内人士分析,从各方情况看,“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显然是打着国字号社团组织名号,从网络上收集刊发在报刊上的小学生作文,根据作文中留下的地址信息寄发获奖通知,要求家长出钱买书,借此敛财。

  3 专家建议联手遏制“敛财式”评奖

  “敛财式”小学生作文评奖不仅骗取家长钱财,而且严重冲击孩子的价值观,更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教育专家表示,工商、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应联手执法,遏制教育领域日益泛滥的“敛财式”评奖。

  江苏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副教授殷飞分析,在多数“敛财式”评奖中,“国字头”的协会是假的,公章是假的,奖状是假的,可以说,除了“敛财”这个目的是真的,其余都是假的。

  殷飞认为,家长一旦参与这种“敛财式”评奖,潜在的后果不堪设想。如果谎言被揭穿,孩子将面临巨大的道德压力,自信心可能受到严重打击;如果谎言不被揭穿,孩子则容易形成“不劳而获”的价值观,影响孩子一辈子,既然荣誉可以花钱买,那文凭、证书可不可以花钱买呢?

  “‘敛财式’评奖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当前教育功利化倾向严重。”长期从事小学教学管理的冯爱东校长表示,骗子正是利用家长“孩子证书越多,越有竞争力”的心理,精心设计名目繁多的评奖活动,有的还在北京举办各种颁奖互动环节。而少数家长、孩子的虚荣心,又进一步给骗子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冯爱东认为,教育孩子,家长不能急功近利。家长花钱可以买来奖状,但买不来孩子的自信,也买不来孩子的能力。广大家长应有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抵制,保护孩子不受“敛财式”评奖的冲击。

  教育学博士、北京城市学院院长刘林说:“在各类‘敛财式’评奖中,针对孩子的各类评奖最为恶劣,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影响很大。”刘林认为,遏制小学生作文“敛财式”评奖需双管齐下,一方面各级工商、教育、民政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从源头上防堵漏洞;另一方面,广大老师和家长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抵制这类评奖活动,不给非法评奖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