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A10版刊发《有一种爱,超越血缘》一文,讲述了“寄养妈妈”与“儿女”间的感人故事。许多读者看到后,都被“寄养妈妈”的无私奉献精神所感动,纷纷向这种超越血缘的特殊母爱致敬。
西工区陈女士致电本报称,能把别人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来抚养,这种精神令人敬佩。她希望孤残儿童能得到更多关注和“母爱”,幸福地度过童年时光。
洛龙区王女士说,希望有更多的孤残儿童找到寄养家庭,享受亲情,快乐成长。
“我家刚添小孩,我很清楚养育一个孩子,母亲要付出多少艰辛。”西工区潘先生表示,“寄养妈妈”是伟大的,应该让更多人看到她们的感人故事,让更多有条件的家庭参与进来。
伊川县孙女士说,这些孤残儿童是不幸的,同时他们也是幸运的,能被“妈妈”们这样爱着,他们的人生不再有遗憾。
网友“小熊”认为,在被“寄养妈妈”感动的同时,我们也要批判那些抛弃孤残儿童的人。作为生身父母,他们是自私的,每个孩子来到人间,都应该得到亲情的温暖。
在对“寄养妈妈”表示钦佩的同时,许多人也想对这些家庭和孤残儿童奉献爱心。读者潘先生就表示,他虽然没有时间和精力照料孤残儿童,但愿意捐些物品,帮助孩子们改善生活。
网友“贝茜”则表示,看到市儿童福利院还有很多孩子没有得到“妈妈”的关爱,非常同情,想知道要成为寄养家庭该如何办理手续。
对此,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办公室主任郑红东说,如果市民符合《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中申请寄养家庭的条件,并有意成为寄养父母,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前往市儿童福利院申请。相关工作人员会到申请人的家中进行实地考察,若条件符合,会安排申请人来到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一周的针对孤残儿童日常生活护理的培训。
郑红东说,孤残儿童目前比较需要棉衣、棉裤、尿片等物品,如果爱心人士想捐款捐物,可以直接与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办公室联系,电话:6395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