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女子与一上海男子结婚10年,可他们没有共同生活甚至很少见面。如今丈夫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久未露面的妻子出现在法庭上断然拒绝离婚,拒绝理由是婚姻期满10年可获上海户口。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法庭上这对夫妻形同陌路,事实上他们不但无夫妻之实还近10年没见过面。
1997年,25岁的王刚(化名)与23岁的徐丽(化名)经人介绍认识,并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王刚是上海人,徐丽是嘉善人,虽然不在同一个地方但好在嘉善和上海很近,交往了3年的两人决定结婚。此时,徐丽提出让王刚在上海购买婚房,王刚无力购买两人便分手了。之后,王刚只身去泰国做生意,与徐丽只是偶尔通通电话。
2002年,徐丽主动找到王刚,要求与其办理结婚手续,理由是徐丽所在的村要拆迁了,结婚可以让她申请土地建房,并给了王刚1万元。王刚考虑到两人曾经交往,而且当时已经30岁的他也到了适婚年龄,便答应了徐丽的要求。
王刚和徐丽登记结婚了,没有举办结婚仪式,更无夫妻之实。婚后,王刚继续居住在上海,徐丽住在嘉善,两人甚至很少往来。最近,王刚向嘉善法院起诉要求与徐丽离婚。
承办此案的法官曾致电徐丽,但她一听说是丈夫要跟她离婚便断然拒绝,甚至不愿意透露她的地址。无奈之下,法院甚至将开庭通知书贴到徐丽父母的家门口,原本以为开庭当天徐丽不会出现,没想到开庭那天她却出现了。
徐丽在法庭上也承认了与王刚没有夫妻之实,同时坦言不答应离婚是因为一个上海户口。“与上海人结婚满10年就可以拿到上海户口,明年6月就满10年了,我等了那么多年都到最后了我不想放弃。”徐丽称。
承办此案的法官从上海公安部门获悉,结婚满10年确实是办理上海郊区户口的首要前提,但要办理上海户口同时还要有上海落户的地址、上海地区的居住证和相关社会保障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