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我市将开展一系列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据悉,此次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四类。培训结束后,由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或培训机构采取开卷或闭卷等形式,对参加四类培训或其他专题培训的公务员进行培训结业考试考核。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苗欣欣介绍,公务员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将作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非组织原因,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没有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表彰;对公务员法规政策贯彻不力、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次年度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