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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天过海 贩运枪械7000支
历时仨月 84名嫌犯被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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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1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瞒天过海 贩运枪械7000支
历时仨月 84名嫌犯被擒获
昆明铁路警方破获“3•24”系列贩卖枪支案
① 犯罪嫌疑人唐某被当场抓获。
  ②女“枪贩”被押下火车。
  ③伪装托运的部分枪支。
  ④“3·24”专案组缴获的部分仿真枪。

    □据 《春城晚报》  

  核心提示 

  近日,昆铁警方从一起车站查获的非法运输枪支案件入手,顺线追踪,多警种协作,跨区域作战,经过近3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3·24”系列贩卖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4人,缴获枪支1612支(经鉴定具有致伤力)、仿真枪5378支,摧毁了一个利用网络和物流公司,集“供、运、销”于一体的贩枪团伙。

  【案发】

  货箱中发现3支仿真枪

  今年3月24日下午两点多钟,昆明铁路公安处东站派出所货场执勤民警例行对中铁快运承运货物进行安检,当民警打开一件品名为“配件”的黄色纸箱时,他们发现1支APU步枪和两支“驳壳枪”赫然出现在眼前。经现场查验,这3支枪都做工精细,虽然不是真枪,但足以乱真。

  情况很快上报到昆明铁路公安处,处领导指示抽调专人迅速开展排查和鉴定。

  经调取相关货运资料,民警查明该“配件”由昆明发往武汉,托运人为李某,收货人是张某。

  在鉴定过程中,民警还发现,3支枪均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且具有致伤力。

  【寻踪】

  托运人原是网络“军火商”

  案情逐级上报,引起昆明铁路警方的高度重视,他们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案件情况进行专题研判,并决定立即抽调刑侦、技术、技侦共70名警力,组成“3·24”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按照专案指挥部的命令,专案组根据货运单据上提供的信息,紧紧围绕发货人李某展开调查。今年4月21日,民警根据线索找到昆明市弥勒寺新村某小区单元楼口时,突然一阵刺耳的金属碰撞声从402室内传出。满头大汗、手握电钻正在改装枪支的李某看到民警后,一下子惊坐在地。专案组当场缴获套筒、锉刀、电钻等大量用于改装仿真枪支的工具以及贩卖枪支的记账清单。

  询问中,民警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抓住疑点抽丝剥茧,终于“撬”开了李某的嘴巴。

  据李某交代,他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的方式,“以枪会友”寻觅“有缘人”。其间,他曾向一自称姓唐的人购买过枪支。为避免被查到,他又故意改写货物名称,采取物流运输的方式将枪支卖给张某(收货人)。同时,李某还向唐某、刘某夫妇和吕某、赵某夫妇购买枪支130余支,并分别卖给了曲靖的孙某、马某和贵阳的彭某、上海的孙某等人。

  【追击】

  住宅小区里暗藏一座“军械库”

  根据李某的供述,专案指挥部迅速调整侦破计划,决定分兵两路,一路侦查员以云南省内的下线买家为工作重点,全力开展枪支去向的追查和收缴;一路侦查员以上线卖家为重点,力争查明枪支来源,并尽快抓获嫌疑人。

  5月23日,侦查员在曲靖市“合金弹头”野战服装用品店将孙某抓获,并缴获枪支30支及大量的枪支配件。

  据孙某交代,枪支是他向昆明市“风语者”野战服装店店主马某购买的,准备到曲靖进行贩卖。同时,孙某还交代,他曾多次向马某、李某购买过同类枪支共计100余支。专案组根据孙某的供述,于当天抓获35名“枪友”,收缴枪支53支,并于5月27日当天,在永安商场等地,将犯罪嫌疑人马某及吕某、赵某夫妇抓获。

  5月28日晚10时许,昆明世纪城小区某单元楼里,正在做着发财美梦的唐某此时根本没有注意到外围的变化。当数名民警出现在门口时,唐某先是一愣,随即喊道:“公安同志啊,这些东西全都不是我的,我根本不晓得里面是枪,我是遵纪守法的公民啊,我是冤枉的。”还未等侦查员开口,唐某已不打自招。

  “你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现依法对你的住所进行搜查。”一听这话,50多岁的唐某顿时瘫软在地。当晚,专案组在唐某住所及其地下室内查获高仿真枪818支,仿真枪4379支及大量的枪支配件。

  审讯中,唐某称其自今年2月以来,先后从河南郑州的“小郑”和广东澄海托运城的林某处多次购买高仿真枪800余支,并利用物流运输、谎报货物名称后运至昆明,然后再通过李某、马某等人分销至昆明、文山、大理、玉溪、德宏、丽江以及贵阳等地。

  另据吕某、赵某夫妇供述,自去年12月以来,他们从广东汕头的“阿波”处多次购买高仿真枪200余支,也是采取物流运输、谎报货物名称的方式,将枪支运至昆明,再分销至昆明、红河等地。

  【收网】

  多路出击摧毁贩枪网络

  鉴于案情重大、团伙涉及面广,昆明铁路警方将前期侦查情况作了系统整理后,逐级向云南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作了汇报。6月8日,公安部在郑州召开枪支案件协调会,“3·24”专案组指派专人连夜赶赴郑州汇报案情。

  在公安部、铁道部公安局、云南省公安厅等上级公安机关的组织协调下,广州、郑州、南昌等铁路公安部门及云南省内各州、县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案件侦破。

  6月2日至11日,在各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专案组辗转数千公里,分赴昆明、丽江、通海、峨山、文山、蒙自、开远、个旧和贵阳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谢某、蒋某等13人,并抓获购买枪支的嫌疑人20人,收缴高仿真枪、仿真枪600余支。

  6月16日,专案组在郑州铁路警方的协助下,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卢某、槐某、梁某和孙某,收缴400余支仿真枪。经查,卢某、槐某是陈某、梁某夫妇的雇工,孙某为钢珠子弹供货商,陈某、梁某夫妇为销售枪支的供货商。6月17日,专案组在广东省汕头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6月17日和29日,又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及陈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7月15日,陈某迫于压力,向昆明铁路警方投案自首。

  至此,经过112天的缜密侦查,“3·24”涉枪案胜利告破。一个涉及云南、贵州、河南、广东、广西5省(区),昆明、丽江、通海、峨山、文山、蒙自、开远、个旧和贵州省贵阳市、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汕头市等15个市(区)的非法买卖枪支网络被彻底摧毁。

  警方提示

  我国法律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制造、买卖枪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同时根据刑法的有关条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的,可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警方告诫忽视法律和存在侥幸心理者,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