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螺丝瓶”还在“服役”。 |
| “螺丝瓶” |
| “焊接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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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赵玉杰 实习生 刘伟伟 通讯员 李玮 文/图
核心提示
西安一餐饮店螺丝液化气瓶爆炸的消息再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我市螺丝液化气瓶的使用情况如何?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市区螺丝液化气瓶的使用比较普遍。
部分住户
仍在使用“螺丝瓶”
16日上午,记者来到龙鳞路一家饭店了解情况。“我之前在报纸上看到‘螺丝瓶’报废的消息了,俺家的瓶前段时间就换了。”王老板说。
记者来到嵩山路化工四厂家属院,在走访过的用户中发现有3户家庭仍在使用“螺丝瓶”,其中一名用户黄女士说:“我不知道这种瓶有安全隐患,要是知道肯定不用了。”
个别加气站仍用“螺丝瓶”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孙旗屯乡的洛阳安燃燃气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在公司门口的办公室中,记者以充气为由询问情况,当工作人员得知要为“螺丝瓶” 充气时,明确告诉记者,此类瓶不能充气。采访中,两名住在附近的村民携带气瓶到燃气公司充气,该名工作人员查看气瓶为“螺丝瓶”后,告知两名村民该类型的气瓶不能充气,并劝说他们把瓶子更换成焊接液化气瓶。
燃气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政策,那么私营供应站点执行情况如何?随即,记者来到联盟路与龙鳞路交叉口附近的一个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该站点老板称“螺丝瓶”不能充气,但记者在该站点对面的秦汉米皮店了解到,该店老板当日早上以80元的价格在此站点充了一瓶液化气,记者看到该店老板充气的气瓶是“螺丝瓶”。此外,记者了解到,在西下池等城中村内,私人换气点仍在使用螺丝液化气瓶。
我市6家公司可回收更换
昨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我市已于2011年8月1日出台《关于印发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目前“螺丝瓶”的报废更新工作正逐步实施。
“螺丝瓶”为何不能用了?该局特种设备科工程师刘汉邦介绍,“螺丝瓶”均为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产,使用期限已经超过15年,气瓶本身和开关阀门的皮垫在长期使用中受到磨损,存在安全隐患,已经到了更新换代的时候了。
刘汉邦介绍,洛阳市区可以回收“螺丝瓶”的公司有6家,分别是洛阳市安燃燃气有限公司、洛阳华运液化气有限公司、洛阳红航燃气有限公司、洛阳兴达燃化有限公司、洛阳市燃捷燃气有限公司、洛阳新龙达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正在使用‘螺丝瓶’的市民可以到这些公司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按照该公司的规定购买或更换成‘焊接瓶’。”刘汉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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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螺丝瓶”、“焊接瓶”
“螺丝瓶”是指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产,用螺丝把护罩(常见的钢瓶“把手”)连接到瓶体上的钢瓶。此类钢瓶使用年限为15年,目前此类瓶按规定已经全部报废。
“焊接瓶”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按新标准生产,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焊接液化石油气钢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