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消息,我省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改革,这些县(市)将单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统管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而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将撤销,其业务数据和资产将划归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
据了解,目前,省直管试点县(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一般由省辖市管理。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所处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每个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不超过15人,均由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聘任。成员组成结构为: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公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主任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具有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职责。
各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将在本月底前完成。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于今年12月20日试运行,明年1月1日正式运行。按照要求,它作为直属县(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得挂靠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与其他部门或单位合署办公,也不得兴办各类经济实体。
附:河南省直管试点县(市)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10个县(市)成为省政府直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