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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洛阳·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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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供电供暖工作
保障企业生产居民生活
拖欠工程款拒不改正
开发商将被取消售房资格
▲政闻速递
四类采购项目 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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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1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拖欠工程款拒不改正
开发商将被取消售房资格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启动,举报电话63111217
  □记者 连漪 通讯员 余现会  

  对于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朋友来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年底拿到工资回家和家人团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在建设领域工作的农民工朋友如遭遇拖欠工资,可拨打63111217进行举报。

  即日起,市住建委将组织各建设、施工单位对各工程项目工程款清结、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一次梳理,针对问题自查自纠,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据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记不良行为一次,在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半年。拒不改正的,限制其市场行为,取消售房、土地摘牌资格,并将其拖欠工程款的不良行为情况等函告人民银行和该企业的业务银行,建议取消或降低授信等级和额度。

  本地施工企业有欠薪等不良行为的将根据情节给予暂停企业参加招投标3个月至18个月不等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吊销资质或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外地进洛施工企业有欠薪等不良行为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将被列入“黑名单”,坚决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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