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会议上,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表示,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完善行政强制流程,细化和量化行政强制裁量标准,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着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宋大涵说,要把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是否符合行政强制法作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要内容,加大审查力度,对违法设定或者规定行政强制的,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宋大涵同时强调要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并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等作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