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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辉能“翻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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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1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因兴奋剂事件被禁赛四年,举重奥运冠军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申诉——
廖辉能“翻案”吗?
□据 新华社
  图为廖辉在二〇一〇年举重世锦赛中的资料照片。 (新华社发)
  24岁的北京奥运会举重冠军廖辉因兴奋剂检查呈阳性被国际举联禁赛4年,他表示自己从未使用过兴奋剂,已委托律师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申诉。

  一般而言,一旦出了兴奋剂检测阳性的事件,那结论基本上是板上钉钉,洗清的可能不大。但有佟文“翻案”的例子在前,廖辉涉药事件,还真不好说了。

  核心提示

  【声明】

  举联:决定严格遵守相关条例

  国际举重联合会主席阿让于当地时间18日通过官方网站发表声明,表示对中国运动员廖辉禁赛4年的决定“严格遵守了国际举联反兴奋剂政策以及《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该声明还简单介绍了廖辉被禁赛的始末,阿让说:“那次赛外检查的时间是9月2日,是国际举联在土耳其安塔利亚2010年世锦赛开赛前进行的兴奋剂抽查。廖辉在得知这一结果后立刻要求开B瓶尿样,根据B瓶尿样结果,运动员要求国际举联举行听证会。”

  在经过两次听证会后,国际举联听证小组决定维持禁赛4年的原判,禁赛期到2014年9月30日结束。

  【声音】

  律师:廖辉尿样监管链不完整

  廖辉的律师宫晓燕21日表示,廖辉的尿样在运输过程中的监管链不完整,违反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相关规定。廖辉已经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诉,目前正在等待开庭时间。如果一切顺利,判决结果最快将在明年2月或3月公布。

  晓燕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国际举联对廖辉进行兴奋剂飞行检查后,廖辉的尿样由美国联合包裹(UPS)公司从北京送往国际举联总部所在地匈牙利布达佩斯,这一过程有7天时间。宫晓燕说:“国际举联无法提供廖辉的尿样在这7天的保管记录,尿样的监管链不完整,违反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对兴奋剂检测的相关规定。”

  【解读】

  专家:兴奋剂检查完全不出差错不可能

  有媒体报道说中国男子举重队总教练陈文斌质疑国际举重联合会进行兴奋剂检查的程序有漏洞,廖辉的尿样有可能被掉包。陈文斌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我从未说过这样的话。”

  陈文斌表示,每年举重队的很多运动员都要接受国内、国际进行的兴奋剂检查,他个人的疑问是:“虽然说尿样封存了,但只是在瓶子上编了号码,并没有留下被检人员的任何特殊痕迹,比如指纹或者DNA,如果在运输尿样过程中被掉包怎么办。”当得知他的此番言论被具体安插到廖辉被禁赛的事件时,他说:“我自己也感到惊讶,我的话被媒体误读了。”

  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新闻发言人赵健也就运动员兴奋剂检查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按照常人的理解,运动员在兴奋剂检查的尿瓶上留下“记号”,这样的“记号”似乎可以确保尿样“独一无二”的特殊身份。殊不知,这样的做法恰恰可能暴露了运动员身份,更不利于兴奋剂检查的公正性。

  赵健介绍说,全球每年进行约30万例兴奋剂检查,完全不出差错是不可能的。如果在检查、封存、运输、保管、检测等过程当中出现严重差错,可能会导致阳性结果被推翻的情况发生。

  【分析】

  记者:焦点在于“程序是否正义”

  一边是国际举联公布的兴奋剂禁赛名单中赫然包括廖辉,一边廖辉本人坚称清白,并以“有关机构在尿样管理和检测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为由,要上诉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

  新华社记者分析认为,目前争执的焦点在于“程序是否正义”。这正是柔道奥运冠军佟文“翻案”的法宝。

  之前,佟文同样是尿样检测阳性被国际柔道联合会禁赛,同样上诉到CAS。CAS最终裁定撤销对佟文的处罚,但理由是国际柔联因在检测B瓶尿样时存在“程序上的错误”,而不是对佟文到底是否使用违禁药品的问题下结论。

  “程序正义”是西方法律的传统和目前国际通行的原则,指的是裁判过程也要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反过来说,如果程序不正义,那么由此程序得出的判决就将无效。这正是佟文已经证明和廖辉希望证明的。

  从成功“翻案”的佟文,到因改分事件“单挑”国际体联失败的邵斌,再到如今准备上诉的廖辉,不过一年左右,中国体坛三起大事,无不跟程序正义有关。这似乎说明,以往遇事通常只在国内大喊“冤枉”的中国体育人正在学习和运用游戏规则,直接在国际平台上争夺自身权利。真相如何姑且不论,这种态度多少也算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