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刊发《在工作单位晕倒 治疗费用谁承担》(详见11月22日A11版)一文,讲述了嵩县男青年杨森在工作单位突然晕倒,至今昏迷不醒一事。由于杨森家人与其工作单位之间关于治疗费问题产生异议,双方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但是,杨森目前需要大量的治疗费,其家人没有能力再请律师了。
文章一经刊发,便有不少热心律师给记者打来电话,希望为杨森提供法律援助。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和先生说,看到关于杨森的报道后,他们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共同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一般来说,这种案件至少需要2000元的费用,但他们愿意免费为杨森提供帮助。
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的刘勇军律师说,他每年都要受理一些法律援助案件,他也很想为杨森提供法律援助,帮他的家庭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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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来电话的每一位律师都表示,他们愿尽最大努力帮助杨森。目前,记者已将热心律师的联系方式告诉了杨森的妻子赵永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