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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高新区创业路顺河蓝湾小区的业主最近挺郁闷,该小区的暖气推迟好几天才开,但采暖费却要从15日算起,全额交给物业公司。没用那么多天的暖气,为啥要全额交费?物业表示,由于小区用暖户少、设备损耗大,公司一直亏损,多交的采暖费是否会退,要看今年供暖是否亏损。
1 业主:去年少供20天没退费,今年迟供仍全额收费
孙先生是顺河蓝湾的业主之一,他家有个1岁多的孩子。
孙先生介绍,19日,顺河蓝湾小区才开始供暖。他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交采暖费,却被告知采暖费需按整个采暖期(120天)交纳;若不全额交费,就不能用暖。
孙先生很郁闷,他说,去年该小区供暖时,也出现过类似情况——2010年,该小区用暖业主在全市统一供暖开始之前,就已全额交纳采暖费,但直到12月1日,小区才开始供暖;供暖期间,因维修设备等问题,停暖一周左右。这样算下来,去年的120天采暖期中,20天左右小区都没供暖。
“这20天的费用一直没退,今年又推迟供暖,却让全额交费,合理吗?”孙先生问。
2 物业:用暖户少、设备损耗大,公司每年都亏损
面对业主们的质疑,该小区物业——洛阳润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姓田的负责人表示,小区自供暖以来,物业每年都处于亏损状态,用暖户较少,供暖设备损耗大是亏损的主因。
田姓负责人表示,该小区共有两栋楼,建有两个热转换站,亏损主要存在于1号楼。1号楼的热转换站本可供应两栋楼的业主用暖,但1号楼72家业主中,只有30余家用暖,这就意味着本可为2万多平方米面积供暖的设备,实际只供了4000多平方米,造成大量损耗,直接导致物业公司的供暖亏损。
鉴于小区用暖户较少的情况,2010年供暖时,物业公司曾与小区业主签过一份“采暖费‘多退少补’”协议,但供暖结束后,物业公司亏损1万余元。
物业认为,去年亏损的采暖费都是由物业公司出的,20天未供暖的费用不应再退给业主。
此外,今年之所以推迟到18日晚(业主说是19日)才供暖,是因为供暖前未收齐采暖费。该负责人说,物业公司按小区上一年用暖量预交费给热力公司后才能供暖,但供暖前,物业只收上来4万余元采暖费,未达到去年该小区7万余元的采暖费,因此推迟供暖。
3 疑问:如果今年全额交费,能否保证正常供暖
“虽可以对非用暖户收取25%的过热费,但目前交过热费的用户很少,以1号楼为例,该楼有近40户非用暖户,但交纳过热费的只有3户。”田姓负责人说。针对小区的实际情况,今年4月,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进行沟通,目前已达成协议——把两个热转换站“合二为一”,边供暖边施工,这样就能大大减少因热转换站实际使用率过低而造成的损失。
据了解,高新区供热中心对顺河蓝湾小区按计量收费。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没有供暖时,不会产生计量,也不会收费。理论上,物业公司应退回相应的采暖费,但业主是否可以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了解物业在供暖中的难处。
对于物业公司给出的原因,该小区的业主担心,如果他们今年全额交费,物业公司能不能保证整个供暖期正常供暖?如果出现因维修设备而造成停暖,停暖期间的费用是否能退?
田姓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全额交了采暖费,物业公司可以保证交费用户在整个供暖期里正常用暖;但若因设备维修造成停暖,这期间的费用是否退,还要看该物业公司今年供暖是否亏损,若亏损则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