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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洛阳·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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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核准企业或个人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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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1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没有核准企业或个人收停车费
  人民东路免费停车位上的“免费”字样被涂抹掉。 记者 高山岳 摄
  (上接A06版)

  收费企业:涧西小商品市场前

  的停车位一直在收费

  昨日下午,记者先后对洛阳市前卫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途悦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走访,奇怪的是,这两家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场所,一个大门紧锁,一个无处可寻。

  记者来到位于玻璃厂路与凯旋东路交叉口附近的南新街,寻觅多时并未找到洛阳市途悦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场所:南新街192号。附近一名居民说:“192号早扒了,前些年这里盖大楼时就不存在了……”

  记者拨打该公司登记的电话,显示为空号。

  14时30分许,记者来到洛阳市前卫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涧西区35号街坊2-4-302,其坐落于一栋居民楼内,防盗门紧闭,反复敲门无人应答。

  随后,记者拨通了该公司法人熊先生的电话。熊先生称,洛阳市前卫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拥有10余名看车人员,多为下岗职工,生活拮据。该公司主要负责涧西区天津路、联盟路、牡丹路、周山路、苑中路等14条干、支道路的停车管理业务。

  熊先生解释,2009年12月该公司成立,归属道协,当时道协将上述路段沿线停车位划定为收费停车位,单车次收费不得超过5元,通常费用为3元。

  2010年初,我市城市区各辖区相继成立类似前卫公司的停车管理公司,道协不再对这些公司进行管理。

  对于洛阳服装小商品市场涧西分店门前的看车人“个把月前,公司让收费”的说法,熊先生直言不讳地说:“那里的停车位一直都在收费。”

  收费“动力”:收取的停车费按比例提成

  明知道停车位有免费标志,却坚持对在这里停车收取停车费,这些收费企业的“动力”从何而来?我们或可从2010年10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劳动争议案件终审判决书中找到一些端倪。

  这起由西工区人民法院一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案件,两级法院认定的事实为:2005年9月,市民邱某到洛阳道协停车有限公司管理的西工区中州路人民西路至王城公园段(王府井百货附近)从事停车管理员工作。该公司将工作区域承包给第三人李某,双方口头约定李某每月给公司上交25000元,公司支付李某劳务费9000元,多收取的停车费由李某分配给各小组长,各小组长将多收取的钱再均分给组员。邱某是最基层的组员,她的工资由李某发放,按收取的停车费的一定比例提成,多收归己。

  从法院认定的上述事实不难看出:停车管理企业获得道路的停车管理权后,将停车位层层“转包”,从中获利。最基层的停车管理员为了收取更多的停车费以抽取提成,一些免费停车位就难逃“被收费”的命运。

  市民呼吁:主管部门应积极主动解决问题

  对于在免费停车位停车收费一事,市交警支队停车场管理科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对停放在免费临时停车位上的车辆收取费用是不允许的,这种行为已触及法律,属违法行为。如果市民在免费停车位停车被收费,可以现场拨打110投诉。

  对此,网友“perhaps”21日发帖表示,主管部门应积极主动解决,而不是坐等群众举报!    

  市民刘先生也在来电中表示,在免费停车位停车被收费,被侵害切身利益的市民多、范围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这一现象进行治理整顿,让市民真切感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