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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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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年再下雨,希望“水沟”变成“幸福里”
“问题”出租车司机受重罚
▲九都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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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1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跟踪报道
“问题”出租车司机受重罚
□见习记者 范瑞 记者 谢磊 通讯员 胡新锋
  本报讯 近日,由市创建办牵头,市出租车管理处联合本报记者对市区窗口单位及繁华路段的出租车载客情况进行了暗访,本报以“绝大多数的哥规范经营 极个别司机‘不守规矩’”为题进行报道。昨日,记者从市出租车管理处获悉,暗访中被曝光的存在拒载和不打表行为的5辆“问题”出租车的驾驶员均受到相应处罚。

  市出租车管理处调查后确认,畅通公司下属豫CT34××号车、一运公司下属豫CT70××号车、亚华公司下属豫CT75××号车、一运公司下属豫CT88××号车和新华公司下属豫CT80××号车,分别存在拒载、不打表等违规行为。

  据市出租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这5辆出租车驾驶员将受到以下处罚:暂扣车辆及营运手续,停运一个月(30天);对当事司机处以1000元罚款;司机本人(车主)将受再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营运;注销司机本人的客运服务资格证,并将其直接打入“黑名单”,时限内不准再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所属出租车公司作出书面检查,违规行为将作为扣减指标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项目。    

  市出租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在打开空车灯、得知乘客去向的前提下,以“交车”、“加气”、“等人”等理由拒绝载客、“甩客”、“不打表”等,都将受到重罚,市出租车管理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上述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民如发现上述行为可直接投诉,将出租车车牌号,事发时间、地点及司机特征等反映至市110联动服务中心,也可给市出租车管理处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lyczcglc@126.com,或发传真、打电话至(0379)6355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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