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特岗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
通知规定,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名条件是: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
具体招考办法为: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自愿报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培养学校组织复试择优录取。
据了解,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培养任务由36所高等学校承担,共计招收1000人。
通知指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培养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按培养学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将被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学习期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外出学习有关规定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学费补贴,具体办法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