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5版:洛阳·政情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铁军勇士昨日出征北非
预计全市 新增贫困人口10余万
▲政闻速递
3944.9万元重建资金 “扶”起因灾倒房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11 年 12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3944.9万元重建资金 “扶”起因灾倒房
4009户居民受益,目前66%因灾倒房已开工, 3.8%已完工
  □见习记者 张怡 通讯员 许高伟

  本报讯 昨日,从民政局获悉,我市2011年因灾倒房重建补助资金3944.9万元已全部下拨,惠及我市4009户居民。

  9月,连续的阴雨天气造成我市部分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多处房屋倒塌,22028人紧急转移安置至学校、村委会等地。近日,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下拨3944.9万元用于因灾倒房重建,计划重建房屋9835间,惠及我市4009户居民,目前已全部下拨。截至目前,全市因灾倒房重建已开工2694户6481间,开工户数占总户数的67%,开工间数占总间数的66%;其中完工174户374间,完工户数占总户数的4.3%,完工间数占总间数的3.8%。宜阳县、栾川县开工率均为100%,预计明年4月15日前将完成全部房屋的重建工作。

  据市民政局救灾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因灾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将由当地财政、民政部门按房屋受损情况及家庭情况予以分配。对自主重建房屋的居民实行分期发放;对于家庭困难,没有能力重建房屋的居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予以包建,即由政府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因灾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将直接支付给施工方;因灾倒房重建补助资金也可用于房屋置换,即如果临近住户有闲置房屋,愿意将房屋出售,房屋受灾家庭可与置换方签订合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直接将因灾倒房重建补助资金支付给置换方。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