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排水户应当申请领取接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明确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排水户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防治内涝灾害的有关措施;确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许可制度,明确对维护运营单位的要求,规范污水处理费的收取、管理以及使用;规定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征求意见稿还对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公众可以在2012年1月1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或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