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寇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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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终于能换房子了,本来心里特兴奋,谁知交过钱后去办手续,却被告知不能过户。”昨日,家住西工区的常先生拨打本报66778866热线电话,诉说了自己买二手房时遇到的难题——
为筹款买“新房”,先卖了自己的房子
常先生一家三口现居住在西工区父母的房子里,由于房子只有50多平方米,常先生晚上只能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几天前,常先生一家即将入住的二手房忽然“飞”了,提前搬过去的家具等物品也没了着落。
常先生说,上个月他通过中介看中了西工区泰华园小区内的一套二手房。在了解过房屋情况后,一家人都觉得挺满意的,便打算将其买下来。为筹备房款,常先生先卖掉了自己原先的住房。
常先生说,当时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除了标明交易时间外,还写有买方可将自己的家具等物品搬入交易房屋内,并向卖方交5000元押金一项。
协议中还注明,任意一方出现违约,须赔偿对方5000元。随后,常先生与卖方郑女士约好时间,将自己的家具、衣物等搬入“新家”。
无法过户,一家三口只好“蜗居”父母身旁
接下来的几天,常先生又通过担保公司借了些钱,筹够了房款。11月1日,在向卖方付清购房全款后,双方一起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岂料,他们却被告知该房屋处于“冻结”状态,不能进行买卖交易。
这让常先生始料未及,此时,他才知道,虽然交易的房子在卖方郑女士的名下,但由于郑女士家存在内部纠纷,其家人之前申请将房屋“冻结”,待纠纷解决后才可进行买卖。
常先生赶紧向郑女士要回了房款。可是,他已卖掉了原先居住的房子,由于父母的房子太小,家具等物品也只能暂时放置在本应属于自己的“新房”中。
现在, 常先生一家人只能挤在父母的“蜗居”内度日,苦不堪言。而且,常先生通过中介买房的花费、在担保公司借钱需要支付的利息和搬家时的花费,加起来损失了好几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