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苑桥北,民警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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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本报以“工程车‘闯祸’,施工方也得‘挨板子’”为题,报道了市交管支队出台措施对各类工程车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的消息。据市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透露,4日严查当日,他们查获违法工程车225辆。
在西苑桥南,一辆满载建筑垃圾的工程车被民警拦下,由于该车涉嫌抛洒垃圾,民警将司机的行驶证、驾驶证予以暂扣,并要求其到市交管支队接受处罚。
据介绍,4日晚,市交管支队分别在西苑桥南端、九都路启明南路口、纱厂路口、王城大道、伊洛大道等工程车违法多发地设立5个检查点,共查处各类违法工程车225辆,其中无牌无证的7辆,污损、遮挡号牌的27辆,未喷涂放大号的9辆,未年审的9辆,未购买交强险的4辆,未按入市通行证上注明的通行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的65辆,沿路抛洒的79辆,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6辆,未加盖密闭装置的19辆。其中,9辆工程车因无牌无证、未购买交强险被暂扣并接受进一步处理,交警对其他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纠正或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区各交巡大队将逐一对辖区内工地的工程车进行登记,并与施工方签订工程车辆交通安全协议书。对于不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路段行驶,驾驶人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等相关有效证照,或运载沙土、建筑垃圾等容易散落的物体且不加装密封装置的车辆,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罚款或暂扣车辆外,还将追究施工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