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7次缔约方会议正在南非德班举行,针对美国要求中国等新兴经济体承担强制减排责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德班气候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昨天说,2020年之后中国是否承担强制减排义务可在此次大会上讨论,中国政府可以接受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减排协议,但有五大前提。
其一,必须有《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其二,发达国家兑现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和2020年之前每年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尽快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对减缓和提供资金、技术转让的情况,要建立监督执行机制。
其三,落实适应、技术转让、森林、透明度、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共识,建立相应的机制。
其四,加快对各国兑现承诺、落实行动情况的评估,确保2015年之前完成科学评估。
其五,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的原则,各自能力的原则,确保环境的整体性,各国承担与自己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
解振华说,中方提出的这5方面条件“没有新的”,都是国际气候谈判已经确定了的,应当兑现的。只要符合上述五大条件,“这样的法律文件我们是愿意参加的”。
据了解,在《议定书》第二承诺期(2013—2020年)和发达国家的减排问题上,各主要谈判集团都已表明了态度。
美国声称,除非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也接受有约束力的减排指标,否则美国不可能考虑强制减排。
欧盟则强调,德班气候大会应该绘出“路线图”,即到2015年前缔结一个所有主要排放国(包括美国和新兴经济体)都承担减排指标的协议,并于2020年生效。在这个前提下,欧盟才接受《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对于美国在德班会议上要求中国承担强制减排义务,解振华还表示,这个问题有点“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