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发展改革委将华北电力大学等8所学校的乱收费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被通报学校包括:华北电力大学(河北保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湖南中医药大学、海口经济学院、湖北省水果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常州市正衡中学、深圳市明珠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两江中学。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对于上述违规收费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已要求学校限期整改,责令学校将多收费用限期全额退还给学生及家长,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发展改革委重申,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乱收费,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收费,严禁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乱收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幼儿园所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严禁违反非营利原则和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乱收费案件,将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