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京报》
证监会8日通报6起案件,其中令人咋舌的是一起利用媒体荐股,提前进入“抢帽子”的案件,涉及资金572亿元,涉股票552只,非法获利4.26亿元。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是至今证监会查实涉及股票最大规模、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案件。
案件一 借助电视“抢帽子”
证监会通报指出,从2007年4月到2009年10月,薛书荣、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等人以70个自然人名义,在44家证券营业部开立112个资金账户,使用148个证券账户,动用超过20亿资金预先买入选定的股票。
与此同时,他们通过广东中恒信传媒投资公司,联络来自10家券商和8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30名证券分析师,录制了荐股节目。前述人员以4483万元购买了9家电视台的证券栏目时段,播放上述荐股节目,随后在节目播出当日或第二天将预先买入的股票卖出获利。到2009年10月份,前述人员操纵涉及个股552只,交易金额572亿元。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操纵方法是典型的“抢帽子”手法,但与过去庄家操纵单个股票相比,更具欺骗性。证监会还指出,通过多家卫视媒体播放荐股节目,影响力巨大,受害股民众多。
目前中恒信案件仍在刑事侦查之中。证监会人士称,正是由于此案中暴露的问题,使得证监会出台关于加强证券分析师监管的相关文件,还促使广电总局于2010年7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广播电视证券节目。
案件二 “散户总教头”被判刑
此外,证监会还通报了另外5起案件,其中包括自封“民间股神”“散户总教头”的殷保华。
证监会指出,武汉信和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殷保华等人因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被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经查,殷保华等人自2008年以来组织一个10余人的团队,先后在上海、南昌、武汉、深圳等地设立16个工作站,招收学员,通过建立天赢网及在第一财经网开设殷保华专栏,以“老殷解盘”形式推荐板块及个股,通过荐股方式招收会员1000余人。
殷保华等人及其公司均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因此以非法经营案被起诉,包括武汉信和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刘锐在内的5人被判3年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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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帽子”首案
此前证券市场最著名的“抢帽子”操纵案应为已经宣判的汪建中案。汪建中是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资深股评人,被股民誉为“股神”。汪建中自己先行买入某只股票后,对外推荐该只股票,后马上卖出相关股票,获取非法利益,后经法院认定其操纵股价55次,非法获利1.25亿元。